申命记 19:21
你眼不可顾惜,却要以命偿命,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,以手还手,以脚还脚。
你眼不可顾惜,却要以命偿命,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,以手还手,以脚还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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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若有别害,就要以命偿命,
24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,以手还手,以脚还脚,
25以烙还烙,以伤还伤,以打还打。
26「人若打坏了他仆人或是婢女的一只眼,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。
27若打掉了他仆人或是婢女的一个牙,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。」
17打死人的,必被治死;
18打死牲畜的,必赔上牲畜,以命偿命。
19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,他怎样行,也要照样向他行:
20以伤还伤,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,也要照样向他行。
21打死牲畜的,必赔上牲畜;打死人的,必被治死。
12你就要砍断妇人的手,眼不可顾惜她。
19你们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兄弟。这样,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。
20别人听见都要害怕,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犯这样的恶了。
38「你们听见有话说:『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。』
39只是我告诉你们:『不要与恶人作对;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。
12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,从那里带出他来,交在报血仇的手中,将他治死。
13你眼不可顾惜他,却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,使你可以得福。
10故此,我眼必不顾惜,也不可怜他们,要照他们所行的报应在他们头上。」
8你不可依从他,也不可听从他,眼不可顾惜他。你不可怜恤他,也不可遮庇他,
9总要杀他;你先下手,然后众民也下手,将他治死。
12「打人以致打死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
9我眼必不顾惜你,也不可怜你,必按你所行的报应你,照你中间可憎的事刑罚你。你就知道我是击打你的 耶和华。
4我眼必不顾惜你,也不可怜你,却要按你所行的报应你,照你中间可憎的事刑罚你。你就知道我是 耶和华。
21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,以致于死,那打人的必被治死。他是故杀人的;报血仇的一遇见就杀他。
5我耳中听见他对其余的人说:「要跟随他走遍全城,以行击杀。你们的眼不要顾惜,也不要可怜他们。
18不可报仇,也不可怀怨你本国的子民,却要爱邻如己;我是 耶和华。
8倘若你一只手,或是一只脚,叫你跌倒,就砍下来丢掉。你缺一只手,或是一只脚,进入永生,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。
9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,就把它剜出来丢掉。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,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。
19报血仇的必亲自杀那故杀人的,一遇见就杀他。
31且故杀人、犯死罪的,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;他必被治死。
29你们就当惧怕刀剑;因为忿怒惹动刀剑的刑罚,使你们知道有审判。
10免得无辜之人的血流在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赐你为业的地上,血就归于你。
7见证人要先下手,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。这样,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。
15「打父母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
31你的牛在你眼前宰了,你必不得吃它的肉;你的驴在你眼前被抢夺,不得归还;你的羊归了仇敌,无人搭救。
21「你们听见古人有话,说:『你
16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要交给你的一切人民,你要将他们除灭;你眼不可顾惜他们。你也不可事奉他们的众神,因这必成为你的网罗。
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,就剜出来丢掉,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,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。
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,就砍下来丢掉;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,不叫全身被丢入地狱。』
24并要发烈怒,用刀杀你们,使你们的妻子为寡妇,儿女没有父亲。
21故此,愿你将他们的儿女交与饥荒,用刀剑使他们的血倾倒;愿他们的妻丧子,且作寡妇;又愿他们的男人被治死,愿他们的少年人在阵上被刀所杀。
11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,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。
6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,因为 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。
29不可说:人怎样待我,我也怎样待他;我必照他所行的报复他。
19亲爱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宁可让步,听凭 主怒;因为经上记着:「 主说:『伸冤在我,我必报应。』」
31牛无论触了人的儿子或是女儿,必照这例办理。
6所以 主 耶和华说: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我必使你遭遇流血的报应,血必追赶你;你既不恨恶杀人流血,所以这血必追赶你。
6免得报血仇的,心中火热追赶他,因路远就追上,将他杀死;其实他不该死,因为他与被杀的素无仇恨。
1「人若偷牛或羊,无论是宰了,是卖了,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,四羊赔一羊。
15「你们施行审判,不可行不义;你不可偏护穷人,也不可重看有势力的人;只要按着公义审判你的邻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