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结书 45:4
全地中的分圣之地要归与供圣所职事的祭司为分,就是亲近事奉 耶和华的;这就作为他们房屋之地与圣所之圣地。
全地中的分圣之地要归与供圣所职事的祭司为分,就是亲近事奉 耶和华的;这就作为他们房屋之地与圣所之圣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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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又有一分,长二万五千肘,宽一万肘,也要归与在殿中供职的利未人,作为二十间房屋之业。
6也要分定属城的地业,宽五千肘,长二万五千肘,与那分圣的供地相对,要归以色列全家。
7必有一归王之地在圣供地和属城之地的两旁,就是圣供地和属城之地的前边,西至西头,东至东头,从西到东,其长与每支派的分相称。
1并且你们按签分地为业的时候,要献上一分给 耶和华为圣供地,长二万五千竿,宽一万竿。这分以内,四围都为圣地。
2其中有作为圣所之地,长五百肘,宽五百肘,四面见方。四围再有五十肘为郊野之地。
3要以肘为度量地,长二万五千肘,宽一万肘。其中有圣所,并至圣所。
10这圣供地要归与祭司,北长二万五千竿,西宽一万竿,东宽一万竿,南长二万五千竿; 耶和华的圣所当在其中。
11这地要归与撒督的子孙中成为圣的祭司;就是那守我所嘱咐的。当以色列人走迷的时候,他们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。
12这所献的供地必归与他们,是全地中至圣的。供地挨着利未人的地界。
13利未人所得的地要长二万五千竿,宽一万竿,与祭司的地界相对,都长二万五千竿,宽一万竿。
14这地不可卖,不可换,初熟之物也不可归与别人,因为是归 耶和华为圣的。
15与这二万五千竿相对、所剩下五千竿宽之地要为俗地,作为造城盖房郊野之地。城要在当中。
21但到了禧年,那地从买主手下出来的时候,就要归 耶和华为圣,和永献的地一样,要归祭司为业。
22他若将所买的一块地,不是承受为业的,分别为圣归给 耶和华,
13他们不可亲近我,给我供祭司的职分,也不可挨近我在至圣之处的任何圣物;他们却要担当自己的羞辱和所犯可憎之事的报应。
14我却要使他们看守殿宇,办理其中的一切事,并作其内一切当作之工。」
15「以色列人走迷离开我的时候,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仍看守我的圣所。他们必亲近我,事奉我,并且侍立在我面前,将脂油与血献给我。这是 主 耶和华说的。
16他们必进入我的圣所,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,守我所嘱咐的。
45他对我说:「这朝南的屋子是为看守殿宇的祭司;
46那朝北的屋子是为看守祭坛的祭司。这些祭司是利未子孙中撒督的子孙,近前来事奉 耶和华的。」
13他对我说:「顺着空地的南屋北屋,都是圣屋;亲近 耶和华的祭司当在那里吃至圣的物,也当在那里放至圣的物,就是素祭、赎罪祭,和赎愆祭,因此处为圣。
14祭司进到圣所的时候,不可从圣所直出到外院,但要在圣屋放下他们供职的衣服,因为是圣衣;要穿上别的衣服才可以靠近那些给百姓的物。」
6除了祭司和供职的利未人之外,不准别人进 耶和华的殿;唯独他们可以进去,因为他们圣洁。众百姓要遵守 耶和华所吩咐的。
9以色列人一切的圣物中,所带到祭司的供物都要归与祭司。
10各人所分别为圣的物,无论是什么,都要归给祭司。」
11只是他们仍要在我的圣所当仆役,照管殿门,在殿中供职;必为民宰杀燔祭牲和祭牲,必站在民前伺候他们。
21圣供地连归城之地,两边的余地要归与王。供地东边,南北二万五千肘,东至东界,西边南北二万五千肘,西至西界,与各分之地相对,都要归王。圣供地和殿的圣所要在其中,
8挨着犹大的地界,从东到西,必有你们所当献的供地,宽二万五千竿,从东界到西界,长短与各分之地相同;圣所当在其中。
19那带我的,将我从门旁进入之处、领进为祭司预备、朝北的圣屋以后,见西边两旁有一块地。
20他对我说:「这是祭司煮赎愆祭、赎罪祭,烤素祭之地,免得他们将祭物带出外院,使民成圣。」
14「人将房屋分别为圣,归给 耶和华,祭司就要估定价值。房屋是好是坏,祭司怎样估定,就要以怎样为定。
15将房屋分别为圣的人,若要赎回房屋,就必在你所估定的价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,房屋仍旧归他。
6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这祭物;要在圣所吃;是至圣的。
4又吩咐住耶路撒冷的百姓将祭司、利未人所应得的分给他们,使他们专心遵守 耶和华的律法。
44我要使会幕和坛成圣,也要使亚伦和他的儿子成圣,给我供祭司的职分。
22唯有祭司的地,约瑟没有买,因为祭司有从法老所得的常俸。他们吃法老所给的常俸,所以他们不卖自己的地。
5要按着你们的弟兄,这民宗族的班次,站在圣所,每班中要利未宗族的几个人。
2「你吩咐以色列人,要从所得为业的地中把些城给利未人居住,也要把这城四围的郊野给利未人。
3这城邑要归他们居住,城邑的郊野可以牧养他们的牛羊和各样的牲畜,又可以安置他们的财物。
8所以你要使他成圣,因为他奉献你 上帝的食物;你要以他为圣,因为我―使你们成圣的 耶和华―是圣的。
20他量四面,四围有墙,长五百竿,宽五百竿,为要分别圣所与俗地。
12殿的法则乃是如此:殿在山顶上,四围的全界要称为至圣。看哪,这就是殿的法则。」
15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 耶和华的圣物,
4哥辖子孙在会幕搬运至圣之物,所办的事乃是这样:
4他就在殿前量内殿,长二十肘,宽二十肘。他对我说:「这是至圣所。」
22上帝的食物,无论是圣的,至圣的,他都可以吃。
34只是他们各城郊野之地不可卖,因为是他们永远的产业。」
18对着圣供地的余地,东长一万竿,西长一万竿,要与圣供地相对;其中的土产要作服事这城之人的食物。
6看哪!我已将你们的弟兄利未人从以色列人中拣选出来归 耶和华,是给你们为赏赐的,为要办理会幕的事。
29要使这些物成为圣,好成为至圣;凡挨着的都成为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