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11:20

Chinese King James Version (Simplified Shang-Di)

「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,你们都当以为可憎。

附加资源

引用经文

  • 利 11:23 : 23 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,你们都当以为可憎。
  • 利 11:27 : 27 凡四足的走兽,用掌行走的,是与你们不洁净;摸其尸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。
  • 申 14:19 : 19 凡会飞爬行的物是与你们不洁净,都不可吃。
  • 王下 17:28-41 : 28 于是有一个从撒玛利亚掳去的祭司回来,住在伯・特利,指教他们怎样敬畏 耶和华。 29 然而,各族之人在所住的城里各为自己制造神像,安置在撒玛利亚人所造众高邱的殿中。 30 巴比伦人造疏割・比讷像;古他人造匿甲像;哈马人造亚示玛像; 31 亚瓦人造匿哈和他珥他像;西法瓦音人用火焚烧儿女,献给西法瓦音的众神亚得米勒和亚拿米勒。 32 他们惧怕 耶和华,也从他们中间的凡民立众高邱的祭司,为他们在有众高邱的殿中献祭。 33 他们又惧怕 耶和华,又事奉自己的众神,他们被掳到何邦,就随何邦的风俗。 34 他们直到如今仍照先前的风俗去行,不专心敬畏 耶和华,不全守自己的规矩、典章,也不遵守 耶和华吩咐雅各后裔的律法、诫命。雅各,就是从前 耶和华起名叫以色列的。 35 耶和华曾与他们立约,嘱咐他们说:「不可敬畏别神,不可跪拜事奉他,也不可向他献祭。 36 但那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领你们出埃及地的 耶和华,你们当敬畏,敬拜,向他献祭。 37 他给你们写的律例、典章、律法、诫命,你们应当永远谨守遵行,不可敬畏别神。 38 我― 耶和华与你们所立的约你们不可忘记,也不可敬畏别神。 39 但要敬畏 耶和华―你们的 上帝,他必救你们脱离一切仇敌的手。」 40 他们却不听从,仍照先前的风俗去行。 41 如此这些民又惧怕 耶和华,又事奉他们所雕刻的像。他们子子孙孙也都照样行,效法他们的祖宗,直到今日。
  • 诗 17:14 : 14 耶和华啊,求你用手救我脱离世人,脱离那只在今生有福分的世人!你把你所藏的财宝充满他们的肚腹;他们多有儿女,将其余的财物留给他们的婴孩。
  • 太 6:24 : 24 「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;不是恶这个,爱那个,就是重这个,轻那个。你们不能又事奉 上帝,又事奉玛门。
  • 腓 3:18-19 : 18 (因为有许多人行事是 基督十字架的仇敌。我屡次告诉你们,现在又流泪的告诉你们: 19 他们的结局就是灭亡;他们的 上帝就是自己的肚腹。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,专以地上的事为念。)
  • 提后 4:10 : 10 因为底马贪爱现今的世界,就离弃了我离开,往帖撒罗尼迦去了,革勒士往加拉太去,提多往挞马太去,
  • 约一 2:15-17 : 15 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。人若爱世界,爱 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。 16 因为凡世界上的事,就像肉体的情欲,眼目的情欲,并今生的骄傲,都不是从 父来的,乃是从世界来的。 17 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;唯独遵行 上帝旨意的,是永远常存。
  • 犹 1:10 : 10 但这些人毁谤他们所不知道的;他们本性所知道的事却与那没有灵性的畜类一样,在那些事上竟败坏了自己。
  • 犹 1:19 : 19 这就是那些离教结党、属乎情欲、没有 灵的人。

相似经文(AI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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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利 11:21-24
    4 经文
    92%

    21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,有足有腿,在地上蹦跳的,你们还可以吃。

    22其中有蝗虫与其类、秃顶的蝗虫与其类、甲虫与其类;蚱蜢与其类;这些你们都可以吃。

    23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,你们都当以为可憎。

    24「这些都能使你们不洁净。凡摸了死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。

  • 利 11:41-44
    4 经文
    87%

    41「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,都不可吃。

    42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,或是有许多足的,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,你们都不可吃,因为是可憎的。

    43你们不可因什么爬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,也不可因这些使自己不洁净,以致染了污秽。

    44我是 耶和华―你们的 上帝;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,因为我是圣洁的。你们也不可在地上的什么爬物污秽自己。

  • 申 14:18-20
    3 经文
    87%

    18鹳、鹭鸶与其类,戴鵀与蝙蝠。

    19凡会飞爬行的物是与你们不洁净,都不可吃。

    20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。

  • 利 11:18-19
    2 经文
    82%

    18天鹅、鹈鹕、秃鵰、

    19鹳、鹭鸶与其类;戴鵀与蝙蝠。

  • 利 11:10-14
    5 经文
    81%

    10凡在海里、河里,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,无翅无鳞的,你们都当以为可憎。

    11这些无翅无鳞、以为可憎的,你们不可吃它的肉;死的也当以为可憎。

    12凡水里无翅无鳞的,你们都当以为可憎。

    13「雀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、不可吃的乃是:鵰、狗头鵰、红头鵰、

    14鹞鹰、小鹰与其类;

  • 申 14:10-13
    4 经文
    78%

    10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,是与你们不洁净。

    11「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。

    12不可吃的乃是鵰、狗头鵰、红头鵰、

    13鹯、小鹰、鹞鹰与其类,

  • 3「凡可憎的物你都不可吃。

  • 利 11:26-31
    6 经文
    76%

    26凡走兽分蹄不成两瓣、也不倒嚼的,是与你们不洁净;凡摸了的就不洁净。

    27凡四足的走兽,用掌行走的,是与你们不洁净;摸其尸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。

    28拿其尸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,并要洗衣服。这些是与你们不洁净的。

    29「地上爬物与你们不洁净的乃是这些:鼬鼠、鼫鼠、乌龟与其类;

    30雪貂、变色龙、蜥蝪、蜗牛、鼹鼠。

    31这些爬物都是与你们不洁净的。在它死了以后,凡摸了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。

  • 利 11:7-8
    2 经文
    76%

    7猪―因为蹄分两瓣,却不倒嚼,就与你们不洁净。

    8这些兽的肉,你们不可吃;死的,你们不可摸,都与你们不洁净。

  • 申 4:17-18
    2 经文
    75%

    17或地上走兽的像,或空中飞鸟的像,

    18或地上爬物的像,或地底下水中鱼的像。

  • 利 11:46-47
    2 经文
    75%

    46这是走兽、飞鸟,和水中游动的,活的造物,并地上爬行的造物的条例。

    47要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,可吃的与不可吃的兽,都分别出来。

  • 10野兽和一切牲畜,昆虫和飞鸟,

  • 25所以,你们要把洁净和不洁净的禽兽分别出来;不可因我给你们分为不洁净的禽兽,或是在地上爬的什么活物,使自己成为可憎恶的。

  • 12里面有地上各样四足的走兽、野兽和昆虫,并天上的飞鸟;

  • 利 11:2-5
    4 经文
    73%

    2「你们晓谕以色列人说,在地上一切走兽中可吃的乃是这些:

    3凡蹄分两瓣、倒嚼的走兽,你们都可以吃。

    4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:骆驼―因为倒嚼不分蹄,就与你们不洁净;

    5蹄兔―因为倒嚼不分蹄;它就与你们不洁净。

  • 26你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,并无人哄赶。

  • 申 14:6-7
    2 经文
    71%

    6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,你们都可以吃。

    7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、兔子、蹄兔―因为是倒嚼不分蹄,就与你们不洁净;

  • 16猫头鹰、夜鹰、鱼鹰、鹰与其类。

  • 12凡行这些事的都为 耶和华所憎恶;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,所以 耶和华―你的 上帝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。

  • 利 11:34-35
    2 经文
    71%

    34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,沾水的就不洁净,并且那样器皿中一切可喝的,也必不洁净。

    35其中已死的,若有一点掉在什么物件上,那物件就不洁净,不拘是炉子,是锅台,就要打碎,都不洁净,也必与你们不洁净。

  • 8洁净的禽兽和不洁净的禽兽,飞鸟并地上一切的昆虫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