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19:7

Chinese King James Version (Simplified Shang-Di)

第三天若再吃,这就为可憎恶的,必不蒙悦纳。

附加资源

引用经文

  • 利 7:18-21 : 18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牲的肉,这祭必不蒙悦纳,人所献的也不算为祭;这祭肉反为可憎嫌的,凡吃的必担当他的罪孽。 19 「挨了污秽物的肉就不可吃,要用火焚烧。至于平安祭的肉,凡洁净的人都要吃; 20 只是献与 耶和华作平安祭牲的肉,人若不洁净而吃了,这人必从民中剪除。 21 而且有人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,或是人的不洁净,或是不洁净的牲畜,或是不洁可憎之物,吃了献与 耶和华作平安祭牲的肉,这人必从民中剪除。」
  • 利 22:23 : 23 无论是公牛是绵羊羔,若肢体有余的,或是缺少的,只可作甘心祭献上;用以还愿,却不蒙悦纳。
  • 利 22:25 : 25 这类的物,你们从外人的手,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 上帝的食物献上;因为这些都有损坏,有残疾,不蒙悦纳。」
  • 赛 1:13 : 13 不要再献虚浮的供物;香品是我所憎恶的;月朔和安息日,并宣召的大会,也是我不能容忍的;守严肃会也是罪孽。
  • 赛 65:4 : 4 在坟墓间留荡,在隐密处住宿,吃猪肉,他们器皿中有可憎之物作的汤;
  • 赛 66:3 : 3 宰牛的,好像杀人;献绵羊羔的,好像砍断狗项;献供物的,好像献猪血;烧香的,好像称颂偶像。他们拣选自己的道路,心里喜悦行可憎恶的事。
  • 耶 16:18 : 18 我先要双倍报应他们的罪孽和罪恶;因为他们玷污我的地土,又用可厌可憎之物的尸充满我的产业。」

相似经文(AI)

这些经文通过 AI 驱动的语义相似度(基于含义与上下文)找到。结果偶尔可能包含意想不到的关联。

  • 利 7:15-22
    8 经文
    91%

    15为感谢献平安祭牲的肉,要在献的日子吃,一点不可留到早晨;

    16若所献的祭是为还愿,或是甘心献的,必在献祭的日子吃;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;

    17但所剩下的祭肉,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烧。

    18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牲的肉,这祭必不蒙悦纳,人所献的也不算为祭;这祭肉反为可憎嫌的,凡吃的必担当他的罪孽。

    19「挨了污秽物的肉就不可吃,要用火焚烧。至于平安祭的肉,凡洁净的人都要吃;

    20只是献与 耶和华作平安祭牲的肉,人若不洁净而吃了,这人必从民中剪除。

    21而且有人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,或是人的不洁净,或是不洁净的牲畜,或是不洁可憎之物,吃了献与 耶和华作平安祭牲的肉,这人必从民中剪除。」

    22耶和华对摩西说:

  • 6这祭物要在献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,若有剩到第三天的,就必用火焚烧。

  • 8凡吃的人必担当他的罪孽;因为他亵渎了 耶和华的圣物,那人必从民中剪除。

  • 3「凡可憎的物你都不可吃。

  • 出 29:33-34
    2 经文
    79%

    33他们吃那些赎罪之物,好承接圣职,使他们成圣;只是外人不可吃,因为这是圣物。

    34那承接圣职所献的肉或饼,若有一点留到早晨,你就要用火烧了;不可吃这物,因为是圣物。

  • 30要当天吃,一点不可留到明天。我是 耶和华。

  • 利 7:24-25
    2 经文
    75%

    24自死的和被野兽撕裂的,那脂油可以作别的使用,只是你们万不可吃。

    25无论何人吃了献给 耶和华当火祭牲畜的脂油,那人必从民中剪除。

  • 利 11:39-41
    3 经文
    75%

    39「你们可吃的走兽若是死了,有人摸它,必不洁净到晚上;

    40有人吃那死了的走兽,必不洁净到晚上,并要洗衣服;拿了死走兽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,并要洗衣服。

    41「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,都不可吃。

  • 利 22:6-8
    3 经文
    74%

    6摸了这些人、物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;若不用水洗身,就不可吃圣物。

    7日落的时候,他就洁净了,然后可以吃圣物,因为这是他的食物。

    8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,他不可吃,因此污秽自己。我是 耶和华。

  • 民 19:11-12
    2 经文
    73%

    11「摸了人死尸的,就必七天不洁净。

    12那人到第三天要用这除污秽的水洁净自己,第七天就洁净了。他若在第三天不洁净自己,第七天就不洁净了。

  • 30凡赎罪祭,若将血带进会幕在圣所赎罪,那肉都不可吃;必用火焚烧。」

  • 11祭司要在坛上焚烧;这是献给 耶和华为火祭的食物。

  • 32剩下的肉和饼,你们要用火焚烧。

  • 9若不带到会幕门口献给 耶和华,那人必从民中剪除。

  • 26为赎罪献这祭的祭司要吃,要在圣所,就是在会幕的院子里吃。

  • 10不可剩下一点留到早晨;若留到早晨,要用火烧了。

  • 23祭司的素祭都要烧了,却不可吃。」

  • 17烤的时候不可搀酵。这是从所献给我的火祭中赐给他们的分,是至圣的,和赎罪祭并赎愆祭一样。

  • 1「凡有残疾,或有什么恶病的什么公牛或羊,你都不可献给 耶和华―你的 上帝,因为这是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憎恶的。

  • 11这些无翅无鳞、以为可憎的,你们不可吃它的肉;死的也当以为可憎。

  • 6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这祭物;要在圣所吃;是至圣的。

  • 15凡吃自死的,或是被野兽撕裂的,无论是本地人,是外人,必不洁净到晚上,都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,到了晚上才为洁净。

  • 26可憎的物,你不可带进家去;不然,你就成了受咒诅的,与那物一样。你要十分厌恶,十分憎嫌,因为这是受咒诅的物。

  • 利 22:25-26
    2 经文
    71%

    25这类的物,你们从外人的手,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 上帝的食物献上;因为这些都有损坏,有残疾,不蒙悦纳。」

    26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

  • 18「你不可将我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饼一同献上;也不可将我祭牲的脂油留到早晨。

  • 6你要吃无酵饼七日,到第七天要向 耶和华守节。

  • 31「你要在我面前为圣洁的人。因此,田间被野兽撕裂牲畜的肉,你们不可吃,要丢给狗吃。」

  • 20凡有残疾的,你们不可献上,因为这不蒙悦纳。

  • 10你要拿这些在至圣所吃;凡男丁都可以吃。你当以此物为圣。

  • 21「凡自死的,你们都不可吃。你可以给你城门里的外人吃,或卖与外邦人吃;因为你是归 耶和华―你 上帝为圣洁的民。「你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

  • 4在你四境之内,七日不可见有酵的饼,第一天晚上所献的肉,一点不可留到早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