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22:12
祭司的女儿若嫁外人,就不可吃献祭的圣物。
祭司的女儿若嫁外人,就不可吃献祭的圣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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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但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,或是被休的,没有孩子,又归回父家,与她青年一样,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;只是外人不可吃。
14若有人误吃了圣物,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。
15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 耶和华的圣物,
10「凡外人不可吃圣物;寄居在祭司家的,或是雇工人,都不可吃圣物;
11倘若祭司买人,是他的钱买的,那人就可以吃圣物;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。
6要归 上帝为圣,不可亵渎 上帝的名;因为 耶和华的火祭,就是 上帝的食物,是他们献的,所以他们要成为圣。
7不可娶淫妇或被污的女人为妻,也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,因为祭司是归 上帝为圣。
8所以你要使他成圣,因为他奉献你 上帝的食物;你要以他为圣,因为我―使你们成圣的 耶和华―是圣的。
9祭司的女儿若行淫妇所行的辱没自己,就辱没了父亲,必用火将她焚烧。
21祭司进内院的时候都不可喝酒。
22不可娶寡妇和被休的妇人为妻,只可娶以色列后裔中的处女,或是祭司遗留的寡妇。
21祭司亚伦的后裔,凡有残疾的,都不可近前来,将火祭献给 耶和华。他有残疾,不可近前来献 上帝的食物。
22上帝的食物,无论是圣的,至圣的,他都可以吃。
3你不可与他们结亲;你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的儿子,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的女儿。
9主人若选定她给自己的儿子,就当待她如同女儿。
10若另娶一个,那女子的吃食、衣服,并好合的事,仍不可减少。
13他要娶处女为妻。
14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,或是被污的,或是作妓女的,都不可娶;只可娶本民中的处女为妻。
15不可在民中辱没他的儿女,因为我 耶和华要叫他成圣。」
17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,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,交出钱来。
25这类的物,你们从外人的手,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 上帝的食物献上;因为这些都有损坏,有残疾,不蒙悦纳。」
45寄居的和雇工人都不可吃。
33他们吃那些赎罪之物,好承接圣职,使他们成圣;只是外人不可吃,因为这是圣物。
30「人不可娶继母为妻;不可掀开他父亲的衣襟。
16这是丈夫待妻子,父亲待女儿,女儿年幼、还在父家, 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律例。
15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,百姓随从他们的众神,就行邪淫,祭祀他们的众神,有人叫你,你便吃他的祭物,
16又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为妻,他们的女儿随从她们的众神,就行邪淫,使你的儿子也随从她们的众神行邪淫。
20但这事若是真的,女子没有处女的凭据,
6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这祭物;要在圣所吃;是至圣的。
9以色列人一切的圣物中,所带到祭司的供物都要归与祭司。
16「祭司要使那妇人近前来,站在 耶和华面前。
12你们若稍微转去,与你们中间所剩下的这些国民联络,彼此结亲,互相往来,
2除非为他近亲的父母、儿女、兄弟,
3和未曾出嫁、作处女的姊妹,才可以沾染自己。
17耶和华对摩西说:
11犹大人行事诡诈,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犯了一件可憎的事;因为犹大人亵渎 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,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。
11你继母从你父亲生的女儿本是你的姊妹,不可露她的裸体。
22亚伦的子孙中,接续他为受膏的祭司,要把这素祭献上,要全烧给 耶和华。这是永远的定例。
23祭司的素祭都要烧了,却不可吃。」
11以色列人所献的举祭并摇祭都是你的;我已赐给你和你的儿女,当作永远的定例;凡在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。
7「人若卖女儿作婢女,婢女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。
12所以不可将你们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,也不可为你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,永不可求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利益,这样你们就可以强盛,吃这地的美物,并遗留这地给你们的子孙永远为业。』
7你和你的儿子要为一切属坛和幔子内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职任。你们要这样供职;我将祭司的职任给你们当作赏赐事奉我。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。」
29「不可迫你的女儿为娼,使她作淫妇,恐怕地上的人专向淫乱,地就满了大恶。
43耶和华对摩西、亚伦说:「逾越节的例是这样:外人都不可吃这羊羔。
15你不可露你儿妇的裸体。她是你儿子的妻;你不可露她的裸体。
17你的五谷、新酒,和油的十分之一,或是牛群羊群中头生的,或是你许愿献的,甘心献的,或是手中的举祭,都不可在你城门里吃;
8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产业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,好叫以色列人各自得享他祖宗的产业。
4亚伦的后裔,凡长大痲疯的,或是有漏症的,不可吃圣物,直等他洁净了。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,或是遗精的人,
8「你要晓谕他们说: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,献燔祭或是祭物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