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7:18
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牲的肉,这祭必不蒙悦纳,人所献的也不算为祭;这祭肉反为可憎嫌的,凡吃的必担当他的罪孽。
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牲的肉,这祭必不蒙悦纳,人所献的也不算为祭;这祭肉反为可憎嫌的,凡吃的必担当他的罪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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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「你们若要献一祭分的平安祭给 耶和华,要甘心乐意而献。
6这祭物要在献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,若有剩到第三天的,就必用火焚烧。
7第三天若再吃,这就为可憎恶的,必不蒙悦纳。
8凡吃的人必担当他的罪孽;因为他亵渎了 耶和华的圣物,那人必从民中剪除。
15为感谢献平安祭牲的肉,要在献的日子吃,一点不可留到早晨;
16若所献的祭是为还愿,或是甘心献的,必在献祭的日子吃;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;
17但所剩下的祭肉,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烧。
19「挨了污秽物的肉就不可吃,要用火焚烧。至于平安祭的肉,凡洁净的人都要吃;
20只是献与 耶和华作平安祭牲的肉,人若不洁净而吃了,这人必从民中剪除。
21而且有人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,或是人的不洁净,或是不洁净的牲畜,或是不洁可憎之物,吃了献与 耶和华作平安祭牲的肉,这人必从民中剪除。」
22耶和华对摩西说:
24自死的和被野兽撕裂的,那脂油可以作别的使用,只是你们万不可吃。
25无论何人吃了献给 耶和华当火祭牲畜的脂油,那人必从民中剪除。
34那承接圣职所献的肉或饼,若有一点留到早晨,你就要用火烧了;不可吃这物,因为是圣物。
39「你们可吃的走兽若是死了,有人摸它,必不洁净到晚上;
40有人吃那死了的走兽,必不洁净到晚上,并要洗衣服;拿了死走兽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,并要洗衣服。
30凡赎罪祭,若将血带进会幕在圣所赎罪,那肉都不可吃;必用火焚烧。」
3「凡可憎的物你都不可吃。
6摸了这些人、物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;若不用水洗身,就不可吃圣物。
7日落的时候,他就洁净了,然后可以吃圣物,因为这是他的食物。
8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,他不可吃,因此污秽自己。我是 耶和华。
15凡吃自死的,或是被野兽撕裂的,无论是本地人,是外人,必不洁净到晚上,都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,到了晚上才为洁净。
16但他若不洗衣服,也不洗身,就必担当他的罪孽。」
26为赎罪献这祭的祭司要吃,要在圣所,就是在会幕的院子里吃。
27凡摸这祭肉的要成为圣;这祭牲的血若弹在什么衣服上,所弹的那一件要在圣所洗净。
3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,或是绵羊羔,或是山羊,不拘宰于营内营外,
30要当天吃,一点不可留到明天。我是 耶和华。
5祭司要在坛上焚烧,为献给 耶和华的火祭,是赎愆祭。
6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这祭物;要在圣所吃;是至圣的。
3从平安祭牲中,将火祭献给 耶和华;也要把盖脏的脂油和脏上所有的脂油,
2或是有人摸了不洁的物,无论是不洁的死兽,是不洁的死畜,是不洁的死虫,他却不知道,因此成了不洁,就有了罪。
11祭司要在坛上焚烧;这是献给 耶和华为火祭的食物。
6「人向 耶和华献供物为一祭分的平安祭,若是从羊群中献,无论是公的是母的,必用没有残疾的。
8「你要晓谕他们说: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,献燔祭或是祭物,
9若不带到会幕门口献给 耶和华,那人必从民中剪除。
27无论是谁吃什么血,那人必从民中剪除。」
13那洁净而不行路的人若推辞不守逾越节,那人要从民中剪除;因为他在所定的日期不献 耶和华的供物,应该担当他的罪。
1「凡有残疾,或有什么恶病的什么公牛或羊,你都不可献给 耶和华―你的 上帝,因为这是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憎恶的。
12那人到第三天要用这除污秽的水洁净自己,第七天就洁净了。他若在第三天不洁净自己,第七天就不洁净了。
32剩下的肉和饼,你们要用火焚烧。
20凡有残疾的,你们不可献上,因为这不蒙悦纳。
23祭司的素祭都要烧了,却不可吃。」
25凡拿了死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,并要洗衣服。
1「人若以一祭分的平安祭为供物,若是从牛群中献,无论是公的是母的,必用没有残疾的献在 耶和华面前。
18「你不可将我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饼一同献上;也不可将我祭牲的脂油留到早晨。
37这就是燔祭、素祭、赎罪祭、赎愆祭,和平安祭之祭牲的条例,并承接圣职的礼;
8献燔祭的祭司,无论为谁奉献,要亲自得他所献那燔祭牲的皮。
31「你要在我面前为圣洁的人。因此,田间被野兽撕裂牲畜的肉,你们不可吃,要丢给狗吃。」
17「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, 上帝又给了你们,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,在 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,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