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数记 35:29

Chinese King James Version (Simplified Shang-Di)

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,要作你们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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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经文

  • 民 27:11 : 11 他父亲若没有弟兄,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族中最近的亲属,他便要得为业。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,是照 耶和华吩咐摩西的。」
  • 民 27:1 : 1 属约瑟的儿子玛拿西的各族,有玛拿西的元孙,玛吉的曾孙,基列的孙子,希弗的儿子西罗非哈的女儿,名叫玛拉、挪阿、曷拉、密迦、得撒。她们前来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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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民 35:27-28
    2 经文
    76%

    27报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见他,将他杀了,报血仇的就没有流血之罪。

    28因为误杀人的该住在逃城里,等到大祭司死了。大祭司死了以后,误杀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为业之地。

  • 民 35:11-15
    5 经文
    76%

    11就要分出几座城,为你们作逃城,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。

    12这些城可以作逃避报仇人的城,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,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。

    13你们所分出来的城,要作六座逃城。

    14在约旦河这边要分出三座城,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,都作逃城。

    15这六座城要给以色列人和他们中间的外人,并寄居的,作为逃城,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。

  • 民 35:24-25
    2 经文
    75%

    24会众就要照典章,在打死人的和报血仇的中间审判。

    25会众要救这误杀人的脱离报血仇人的手,也要使他归入逃城。他要住在其中,直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。

  • 31你们什么工都不可作。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作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。

  • 民 35:30-33
    4 经文
    73%

    30「无论谁故杀人,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把那故杀人的杀了,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。

    31且故杀人、犯死罪的,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;他必被治死。

    32那逃到逃城的人,你们不可为他收赎价,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来住在本地。

    33这样,你们就不玷污所住之地,因为血是污秽地的;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,非流那杀人者的血,那地就不得洁净。

  • 民 15:15-16
    2 经文
    73%

    15至于会众,你们和同居的外人都归一例,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;在 耶和华面前,你们怎样,外人也要怎样。

    16你们并与你们同居的外人当有一样的条例,一样的典章。」

  • 18「我的律例,你们要遵行,我的典章,你们要谨守,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。

  • 10住在各城里你们的弟兄,若有争讼的事来到你们这里,或为流血,或犯律法、诫命、律例、典章,你们要警戒他们,免得他们得罪 耶和华,以致他的忿怒临到你们和你们的弟兄;这样行,你们就没有罪了。

  • 1「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:

  • 1「你们存活于世的日子,在 耶和华―你们列祖的 上帝所赐你们为业的地上,要谨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这些:

  • 6他要住在那城里,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,等到那时的大祭司死了,杀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,就是他所逃出来的那城。」

  • 24这例,你们要守着,作为你们和你们子孙永远的定例。

  • 21他们洗手洗脚就免得死亡。这要作亚伦和他后裔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。」

  • 37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。我是 耶和华。」

  • 32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明的一切律例典章。

  • 10免得无辜之人的血流在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赐你为业的地上,血就归于你。

  • 9这都是为以色列众人和在他们中间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地邑,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,不死在报血仇人的手中,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。

  • 利 24:21-22
    2 经文
    70%

    21打死牲畜的,必赔上牲畜;打死人的,必被治死。

    22不管是外人,是本地人,同归一例;我是 耶和华―你们的 上帝。」

  • 26故此,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。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无论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,都不可犯;

  • 17在你们一切的住处,脂油和血都不可吃;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。」

  • 3使那无心而误杀人的,可以逃到那里。这些城可以作你们逃避报血仇人的地方。

  • 23就是 耶和华藉摩西一切所吩咐你们的,自那日以至你们的世世代代,

  • 申 19:12-14
    3 经文
    70%

    12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,从那里带出他来,交在报血仇的手中,将他治死。

    13你眼不可顾惜他,却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,使你可以得福。

    14「你在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赐你承受为业之地,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,那是先人所定的。

  • 申 19:20-21
    2 经文
    69%

    20别人听见都要害怕,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犯这样的恶了。

    21你眼不可顾惜,却要以命偿命,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,以手还手,以脚还脚。

  • 3要将 耶和华―你 上帝使你承受为业的地分为三段;又要预备道路,使误杀人的,都可以逃到那里去。

  • 2长老和审判官就要出去,从被杀的人那里量起,直量到四围的城邑,

  • 19报血仇的必亲自杀那故杀人的,一遇见就杀他。

  • 29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,若误行了什么事,必归一样的条例,

  • 20你要追求至公至义,好叫你存活,承受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赐你的地。

  • 5所以,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;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着。我是 耶和华。

  • 31这日你们要守为安息日,要刻苦己心;这为永远的定例。

  • 9去见祭司利未人,并当时的审判官,求问他们,他们必将判语指示你。

  • 14「你们要记念这日;要世世代代守为 耶和华的节;守为你们永远的定例。

  • 49本地人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同归一例。」

  • 34像今天所行的都是 耶和华吩咐行的,为你们赎罪。

  • 35「你们施行审判,不可行不义;在尺、秤、升、斗上也是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