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25:16

Chinese King James Version (Simplified Shang-Di)

因为行非义之事的人都是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憎恶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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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经文

  • 箴 11:1 : 1 诡诈的天平为 耶和华所憎恶;公平的法码为他所喜悦。
  • 申 18:12 : 12 凡行这些事的都为 耶和华所憎恶;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,所以 耶和华―你的 上帝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。
  • 申 22:5 : 5 「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,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,因为这样行都是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憎恶的。
  • 箴 20:23 : 23 两样的法码为 耶和华所憎恶;诡诈的天平也为不善。
  • 摩 8:5-7 : 5 你们说:月朔几时过去,使我们好卖谷呢?安息日几时过去,使我们好摆开麦子,卖出用小升斗,收银用大戥子,用诡诈的天平欺哄人? 6 好用银子买贫寒人,用一双鞋换穷乏人,将坏了的麦子卖给人呢? 7 耶和华指着雅各的荣耀起誓说:他们的一切行为,我必永远不忘。
  • 林前 6:9-9 : 9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 上帝的囯么?不要自欺,无论是淫乱的、拜偶像的、奸淫的、女性化的男子、亲男色侮辱自己的男子。 10 偷窃的、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骂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 上帝的囯。 11 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;但如今你们奉 主耶稣的名,并藉着我们 上帝的 灵,已经洗净,成圣,称义了。
  • 帖前 4:6 : 6 不要有人在什么事上越分,欺负他的兄弟;因为这一切的事, 主必报应,正如我预先对你们说过,又切切嘱咐你们的。
  • 启 21:27 : 27 凡污秽的,或行可憎的,编造虚谎的,总不得进那城;只有名字写在 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去。

相似经文(AI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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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申 18:12-13
    2 经文
    84%

    12凡行这些事的都为 耶和华所憎恶;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,所以 耶和华―你的 上帝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。

    13你要在 耶和华―你的 上帝面前作完全人。」

  • 10两样的法码,两样的升斗,都为 耶和华所憎恶。

  • 利 18:26-27
    2 经文
    80%

    26故此,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。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无论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,都不可犯;

    27(在你们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地就玷污了;)

  • 27为非作歹的,被义人憎嫌;行事正直的,被恶人憎恶。

  • 申 17:1-2
    2 经文
    78%

    1「凡有残疾,或有什么恶病的什么公牛或羊,你都不可献给 耶和华―你的 上帝,因为这是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憎恶的。

    2「在你们中间,在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赐你的诸城中,无论在你哪座城门内,若有人,或男或女,行 耶和华―你 上帝眼中看为恶的事,违背了他的约,

  • 23两样的法码为 耶和华所憎恶;诡诈的天平也为不善。

  • 申 25:13-15
    3 经文
    78%

    13「你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两样的法码。

    14你家里不可有一大一小两样的升斗。

    15当用对准公平的法码,公平的升斗。这样,在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赐你的地上,你的日子就可以长久。

  • 1诡诈的天平为 耶和华所憎恶;公平的法码为他所喜悦。

  • 15定恶人为义的,定义人为恶的,这都为 耶和华所憎恶。

  • 利 18:29-30
    2 经文
    77%

    29无论什么人,犯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,必从民中剪除。

    30所以,你们要守我所定的,免得你们干犯那些可憎的恶俗,就是在你们以先的人所常犯的,以致玷污了自己;我是 耶和华―你们的 上帝。」

  • 3「凡可憎的物你都不可吃。

  • 申 7:25-26
    2 经文
    76%

    25他们雕刻的众神像,你们要用火焚烧;其上的金银,你不可贪图,也不可收取,免得你因此陷入网罗;这原是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憎恶的。

    26可憎的物,你不可带进家去;不然,你就成了受咒诅的,与那物一样。你要十分厌恶,十分憎嫌,因为这是受咒诅的物。

  • 箴 16:11-12
    2 经文
    76%

    11公道的天平和秤都属 耶和华;囊中一切法码都为他所定。

    12作恶,为王所憎恶,因国位是靠公义坚立。

  • 35「你们施行审判,不可行不义;在尺、秤、升、斗上也是如此。

  • 20心中乖僻的,为 耶和华所憎恶;行事正直的,为他所喜悦。

  • 16耶和华所恨恶的有六样,连他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:

  • 18免得他们教导你们学习一切可憎恶的事,就是他们向自己众神所行的,以致你们得罪 耶和华―你们的 上帝。

  • 9恶人的道路,为 耶和华所憎恶;追求公义的,为他所喜爱。

  • 5「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,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,因为这样行都是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憎恶的。

  • 20你要追求至公至义,好叫你存活,承受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赐你的地。

  • 9「你到了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赐之地,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,你不可学着行。

  • 24「在这一切的事上,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;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邦,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;

  • 4有人告诉你,你也听见了,就要细细的探听,果然是真,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以色列中,

  • 14你就要探听,查究,细细地察问,果然是真,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你们中间,

  • 31你不可向 耶和华―你的 上帝这样行,因为他们向他们的众神行了 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一切事,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,献与他们的众神。

  • 11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,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。

  • 22你不可与男人同寝,像与女人一样;这本是可憎恶的。

  • 5凡心里骄傲的,为 耶和华所憎恶;虽然连手,他必不免受罚。

  • 23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国民,你们不可随从他们的风俗;因为他们犯了这一切的事,所以我厌恶他们。

  • 10恶人家中不仍有罪恶之财和可恶的小升斗吗?

  • 17你们谁都不可心里谋害邻舍;也不可喜爱起假誓。因为这些事都为我所恨恶,这是 耶和华说的。」

  • 26恶人的思念为 耶和华所憎恶;纯洁人的言语乃为良言。

  • 11这人与邻舍的妻犯了可憎的事;那人行淫玷污儿妇;还有玷辱同父之姊妹的。

  • 25你不可吃血。这样,你行 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,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得福。

  • 12欺压困苦和穷乏的人,抢夺人的物,未曾将当头还给人,仰望偶像,并犯可憎的事,

  • 58耶和华说:你淫乱和可憎的事,你已经担当了。」

  • 32因为,乖僻人为 耶和华所憎恶;义人为他所亲密。

  • 26就照 耶和华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赶出的亚摩利人,行了最可憎恶的事,信从偶像。

  • 22说谎言的嘴为 耶和华所憎恶;行事诚实的,为他所喜悦。

  • 18就是当你听从 耶和华―你 上帝的话,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诫命,行 耶和华―你 上帝眼中看为正的事。

  • 4你们不可照他们那样事奉 耶和华―你们的 上帝。

  • 27恶人的祭物是可憎的;何况他存恶意来献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