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18:22

Chinese King James Version (Simplified Shang-Di)

你不可与男人同寝,像与女人一样;这本是可憎恶的。

附加资源

引用经文

  • 利 20:13 : 13 人若与男人同寝,像与女人一样,他们二人犯了可憎的事;总要把他们治死,他们的血要归到他们身上。
  • 罗 1:26-27 : 26 因此, 上帝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。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; 27 男人也是如此,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,欲火攻心,彼此贪恋,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。
  • 林前 6:9 : 9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 上帝的囯么?不要自欺,无论是淫乱的、拜偶像的、奸淫的、女性化的男子、亲男色侮辱自己的男子。
  • 提前 1:10 : 10 行淫和亲男色的,抢人口和说谎话的,并起假誓的,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。
  • 犹 1:7 : 7 又如所多玛、蛾摩拉,并周围照样行淫的城邑,他们随从逆性的肉体,就受永火的报应,作为鉴戒。
  • 士 19:22 : 22 他们心里正欢畅的时候,忽然城中有好些彼列之子围住房子,连连叩门,对房主老人说:「你把那进你家的人带出来,我们要与他交合。」
  • 王上 14:24 : 24 国中也有效法所多玛人的。犹大人效法 耶和华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赶出的外邦人,行一切可憎恶的事。
  • 申 23:18 : 18 淫妇所得的钱,或犬类所得的价,你不可带入 耶和华―你 上帝的殿还愿,因为这两样都是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憎恶的。
  • 创 19:5 : 5 呼叫罗得说:「这晚上到你这里来的人在哪里呢?把他们带出来,我们好与他们交合。」

相似经文(AI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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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利 18:23-24
    2 经文
    86%

    23不可与兽淫合同寝,玷污自己;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,下卧其中;这本是逆性的事。

    24「在这一切的事上,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;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邦,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;

  • 利 20:13-16
    4 经文
    84%

    13人若与男人同寝,像与女人一样,他们二人犯了可憎的事;总要把他们治死,他们的血要归到他们身上。

    14人若娶妻,并娶其母,便是大恶,要把这三人用火焚烧,使你们中间免去大恶。

    15人若与兽同寝,总要治死他,也要杀那兽。

    16女人若与兽亲近,下卧其中,你要杀那女人和那兽,总要把他们治死,他们的血要归到他们身上。

  • 利 18:16-21
    6 经文
    82%

    16你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裸体;这本是你兄弟的裸体。

    17你不可露了妇人的裸体,又露她女儿的裸体,也不可娶她孙女或是外孙女,露她们的裸体;她们是近亲,这本是大恶。

    18你妻还在的时候,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作对头,露她的裸体。

    19「女人行经不洁净的时候,你不可露她的裸体,与她亲近。

    20你也不可与邻舍的妻同寝,玷污自己。

    21你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,也不可亵渎你 上帝的名;我是 耶和华。

  • 19「凡与兽淫合同寝的,总要把他治死。

  • 5「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,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,因为这样行都是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憎恶的。

  • 利 18:26-27
    2 经文
    77%

    26故此,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。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无论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,都不可犯;

    27(在你们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地就玷污了;)

  • 21「『与什么兽淫合同寝的,必受咒诅。』百姓都要说:『阿们。』

  • 利 18:29-30
    2 经文
    76%

    29无论什么人,犯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,必从民中剪除。

    30所以,你们要守我所定的,免得你们干犯那些可憎的恶俗,就是在你们以先的人所常犯的,以致玷污了自己;我是 耶和华―你们的 上帝。」

  • 3「凡可憎的物你都不可吃。

  • 申 23:17-18
    2 经文
    75%

    17「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淫妇;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一人效法所多玛人。

    18淫妇所得的钱,或犬类所得的价,你不可带入 耶和华―你 上帝的殿还愿,因为这两样都是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憎恶的。

  • 罗 1:26-27
    2 经文
    75%

    26因此, 上帝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。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;

    27男人也是如此,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,欲火攻心,彼此贪恋,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。

  • 12凡行这些事的都为 耶和华所憎恶;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,所以 耶和华―你的 上帝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。

  • 16因为行非义之事的人都是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憎恶的。

  • 26可憎的物,你不可带进家去;不然,你就成了受咒诅的,与那物一样。你要十分厌恶,十分憎嫌,因为这是受咒诅的物。

  • 1「凡有残疾,或有什么恶病的什么公牛或羊,你都不可献给 耶和华―你的 上帝,因为这是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憎恶的。

  • 11这人与邻舍的妻犯了可憎的事;那人行淫玷污儿妇;还有玷辱同父之姊妹的。

  • 利 18:6-7
    2 经文
    73%

    6「你们都不可露近亲的裸体,亲近他们。我是 耶和华。

    7你父亲的下体,或是你母亲的下体,你都不可露;她是你的母亲,不可露她的裸体。

  • 利 19:19-20
    2 经文
    73%

    19「你们要守我的律例。你不可叫你的牲畜与异类配合;不可用别样搀杂的种种你的地;也不可用细麻和羊毛两样搀杂的料作衣服穿在你身上。

    20「婢女许配了丈夫,还没有被赎、得释放,人若与她同寝,二人要受鞭打,却不把他们治死,因为婢女还没有得自由。

  • 9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 上帝的囯么?不要自欺,无论是淫乱的、拜偶像的、奸淫的、女性化的男子、亲男色侮辱自己的男子。

  • 9「你到了 耶和华―你 上帝所赐之地,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,你不可学着行。

  • 利 20:10-11
    2 经文
    73%

    10「与别人之妻奸淫的,就是与邻舍之妻奸淫的,奸夫淫妇都必治死。

    11与继母同寝的,就是露了他父亲的裸体,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,他们的血要归到他们身上。

  • 22「若遇见人与有丈夫的妇人同寝,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。这样,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。

  • 18「『你不可奸淫。

  • 18若男女交合,两个人必不洁净到晚上,并要用水洗澡。

  • 申 17:4-5
    2 经文
    72%

    4有人告诉你,你也听见了,就要细细的探听,果然是真,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以色列中,

    5你就要将那犯了这恶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门去,用石头将他们打死。

  • 30「人不可娶继母为妻;不可掀开他父亲的衣襟。

  • 10行淫和亲男色的,抢人口和说谎话的,并起假誓的,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。

  • 14「你不可奸淫。

  • 18免得他们教导你们学习一切可憎恶的事,就是他们向自己众神所行的,以致你们得罪 耶和华―你们的 上帝。

  • 18妇人有月经,若与她同寝,露了她的裸体;他就掀了妇人的血源,妇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。二人必从民中剪除。

  • 14你不可露你伯叔的裸体,你不可亲近他的妻;她是你的伯叔母。

  • 43你们不可因什么爬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,也不可因这些使自己不洁净,以致染了污秽。

  • 11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,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