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9:25

Chinese King James Version (Simplified Shang-Di)

人若赚得全世界,却丧了自己,赔上自己,有什么益处呢?

附加资源

引用经文

  • 路 12:19-21 : 19 然后要对我的元魂说:元魂哪,你有许多财物积存,可作多年的费用;你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乐吧。』 20 上帝却对他说:『无知的人哪,这夜必要你的元魂;你所预备的要归谁呢?』 21 凡为自己积财,在 上帝面前却不富足的,也是这样。」
  • 路 16:24-25 : 24 就喊着说:『我祖亚伯拉罕哪,可怜我吧!打发拉撒路来,用指头尖蘸点水,凉凉我的舌头;因为我在这火焰里,极其痛苦。』 25 亚伯拉罕却说:『儿啊,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,拉撒路也受过苦;但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,你倒受痛苦。
  • 徒 1:18 : 18 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,以后身子仆倒,肚腹崩裂,肠子都流出来。
  • 徒 1:25 : 25 叫他得这使徒的位分。这位分犹大因为犯罪已经丢弃,往自己的地方去了。」
  • 林前 9:27 : 27 但我是攻克己身,叫身服我。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,自己反被弃绝了。
  • 彼后 2:15-17 : 15 他们离弃正路,就走差了,随从比珥之子巴兰的路。巴兰就是那贪爱不义之工价的先知, 16 他却为自己的过犯受了责备;那不能说话的驴以人言拦阻先知的狂妄。 17 这些人是无水的井,是狂风催逼的雾气,有墨黑的幽暗永远为他们存留。
  • 启 18:7-8 : 7 她怎样荣耀自己,奢华度日,也当叫她照样痛苦悲惨,因她心里说:『我坐了皇后的位,并不是寡妇,也必不见悲哀。』 8 所以在一天之内,她的灾殃要一齐来到,就是死亡、悲哀、饥荒。她又要被火烧尽了,因为审判她的 主 上帝大有能力。」
  • 诗 49:6-8 : 6 那些倚仗财货自夸钱财多的人, 7 一个也无法赎自己的兄弟,也不能替他将赎价给 上帝, 8 (因为赎他生命的价值极贵,只可永远罢休。)
  • 太 13:48 : 48 网既满了,人就拉上岸来,坐下,拣好的收在器具里,将不好的丢弃了。
  • 太 13:50 : 50 丢在火炉里;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。」
  • 太 16:26 : 26 人若赚得全世界,赔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么益处呢?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?
  • 可 8:36 : 36 人就是赚得全世界,赔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么益处呢?
  • 可 9:43-48 : 43 倘若你一只手叫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来。你缺了肢体进入永生,强如有两只手落到地狱,入那不灭的火里去。 44 在那里他们的虫是不死的,火是不灭的。 45 倘若你一只脚叫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来。你瘸腿进入永生,强如有两只脚被丢在地狱里,入那不灭的火里去。 46 在那里他们的虫是不死的,火是不灭的。 47 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,就去掉它;你只有一只眼进入 上帝的囯,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。 48 在那里他们的虫是不死的,火是不灭的。
  • 路 4:5-7 : 5 魔鬼又领他上了高山,霎时间把世上的列囯都指给他看, 6 对他说:「这一切权柄、荣华,我都要给你,因为这原是交付我的,我愿意给谁就给谁。 7 你若在我面前敬拜,这都要归你。」

相似经文(AI)

这些经文通过 AI 驱动的语义相似度(基于含义与上下文)找到。结果偶尔可能包含意想不到的关联。

  • 太 16:24-26
    3 经文
    91%

    24于是耶稣对门徒说:「若有人要跟从我,就当舍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。

    25因为,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丧掉生命;凡为我丧掉生命的,必得着生命。

    26人若赚得全世界,赔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么益处呢?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?

  • 可 8:34-38
    5 经文
    90%

    34于是叫众人和门徒来,对他们说:「若有人要跟从我,就当舍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。

    35因为,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丧掉生命;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,必救了生命。

    36人就是赚得全世界,赔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么益处呢?

    37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?

    38所以,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,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,人 子在他 父的荣耀里,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,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。」

  • 路 9:23-24
    2 经文
    87%

    23耶稣又对众人说:「若有人要跟从我,就当舍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。

    24因为,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丧掉生命;凡为我丧掉生命的,必救了生命。

  • 太 10:38-39
    2 经文
    81%

    38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门徒。

    39得着生命的,将要失丧生命;为我失丧生命的,将要得着生命。

  • 33凡想要保全生命的,必丧掉生命;凡丧掉生命的,必保全生命。

  • 约 12:25-26
    2 经文
    78%

    25爱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丧生命;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,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。

    26若有人服事我,就当跟从我;我在哪里,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里;若有人服事我,我 父必尊重他。」

  • 26凡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,人 子在自己的荣耀里,并天 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,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。

  • 路 14:33-34
    2 经文
    73%

    33这样,你们无论什么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也不能作我的门徒。」

    34「盐本是好的;盐若失了味,可用什么叫它再咸呢?

  • 太 18:11-12
    2 经文
    72%

    11人 子来,为要拯救失丧的人。

    12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,一只走迷了路,你们的意思如何?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,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?

  • 10人 子来,为要寻找、拯救失丧的人。」

  • 腓 3:7-8
    2 经文
    71%

    7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,我现在因 基督都当作有损的。

    8不但如此,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,因我以认识我 主 基督耶稣为至宝。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,看作粪土,为要赢得 基督。

  • 路 18:29-30
    2 经文
    71%

    29耶稣说:「我实在告诉你们,人为 上帝的囯撇下房屋,或是妻子、弟兄、父母、儿女,

    30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,在来世不得永生的。」

  • 29耶稣说:「我实在告诉你们,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,或是弟兄、姐妹、父母、妻子、儿女、田地。

  • 15于是对众人说:「你们要谨慎,防备贪心,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。」

  • 4「你们中间谁有一百只羊失去一只,不把这九十九只撇在旷野、去找那失去的羊,直到找着呢?

  • 太 19:29-30
    2 经文
    70%

    29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,或是弟兄、姐妹、父亲、母亲、妻子、儿女、田地的,必要得着百倍,并且承受永生。

    30然而,有许多在前的,将要在后;在后的,将要在前。

  • 45倘若你一只脚叫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来。你瘸腿进入永生,强如有两只脚被丢在地狱里,入那不灭的火里去。

  • 路 12:21-22
    2 经文
    69%

    21凡为自己积财,在 上帝面前却不富足的,也是这样。」

    22耶稣又对门徒说:「所以我告诉你们,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,为身体忧虑穿什么;

  • 路 14:25-27
    3 经文
    69%

    25有极多的人和耶稣同行。他转过来对他们说:

    26「人到我这里来,若不恨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儿女、弟兄、姐妹、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

    27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门徒。

  • 25因为有的,还要给他;没有的,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。」

  • 13「你们是世上的盐。盐若失了味,怎能叫它再咸呢?以后无用,不过丢在外面,被人践踏了。

  • 43倘若你一只手叫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来。你缺了肢体进入永生,强如有两只手落到地狱,入那不灭的火里去。

  • 62耶稣说:「手扶着犁向后看的,不配进 上帝的囯。」

  • 太 5:29-30
    2 经文
    68%

    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,就剜出来丢掉,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,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。

    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,就砍下来丢掉;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,不叫全身被丢入地狱。』

  • 太 18:8-9
    2 经文
    68%

    8倘若你一只手,或是一只脚,叫你跌倒,就砍下来丢掉。你缺一只手,或是一只脚,进入永生,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。

    9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,就把它剜出来丢掉。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,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。

  • 太 6:24-25
    2 经文
    68%

    24「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;不是恶这个,爱那个,就是重这个,轻那个。你们不能又事奉 上帝,又事奉玛门。

    25「所以我告诉你们,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,喝什么;为身体忧虑穿什么。生命不甚于饮食吗?身体不甚于衣裳吗?

  • 24无论何人,不要求自己的益处,乃要求别人的益处。

  • 24看见,走后,随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。

  • 45因为人 子来,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。」

  • 14但 上帝断不许我以别的夸口,只夸我们 主耶稣 基督的十字架;因这十字架,就我而论,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;就世界而论,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