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 4:2
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,就有可夸的;只是在 上帝面前并无可夸。
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,就有可夸的;只是在 上帝面前并无可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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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圣经上说什么呢?说:「亚伯拉罕信 上帝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」
4作工的得工价,不算恩典,乃是该得的;
5唯有不作工的,只信称不敬虔的人为义的 上帝,他的信就算为义。
6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 上帝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。
1如此说来,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?
20虚浮的人哪,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?
21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,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?
22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,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。
23这就应验圣经上所说:「亚伯拉罕信 上帝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」他又得称为 上帝的朋友。
24这样看来,人称义是因着行为,不是单因着信。
25妓女喇合接待使者,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,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?
5那赐 灵给你们,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,是因你们行律法呢?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?
6正如「亚伯拉罕信 上帝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」
7所以,你们要知道:那以信为本的人,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。
8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, 上帝要叫异教的民因信称义,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,说:「列国都必因你得福。」
9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9如此看来,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?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?因我们所说,亚伯拉罕的信,就算为他的义,
10是怎么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?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,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。
11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,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们也算为义;
12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,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。
13因为 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,必作得承受世界的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义。
14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,信就归于虚空,应许也就废弃了。
15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;哪里没有律法,那里就没有过犯。
16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属乎恩,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;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,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。
17亚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复活、使无变为有的 上帝,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。(如经上所记:「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。」)
20他总没有因着不信,疑惑 上帝所应许的;反倒信心坚强,将荣耀归给 上帝;
21且满心相信 上帝所应许的必能作成。
22所以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
23「算为他义」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,
24也是为我们若信 上帝使我们的 主耶稣从死里复活而得算为义之人写的。
9也不是出于行为,免得有人自夸。
26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,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,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。
27既是这样,哪里能夸口呢?没有可夸的了。用何法没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吗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。
28所以我们看定了: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
16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稣 基督,连我们也信了耶稣 基督,使我们因信 基督称义,不因行律法称义;因为凡有血气的,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。
17我们若求藉着 基督称义,却仍旧是罪人,难道 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? 上帝断乎不是!
6亚伯兰信 耶和华,他就以此为他的义。
11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 上帝眼前称义,这是明显的;因为经上说:「义人必因信得生。」
6既是出于恩典,就不在乎行为;不然,恩典就不是恩典了;若是靠着行为,就不在乎恩典;不然,行为就不是行为了。
30这样,我们可说什么呢?那本来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了义,就是因信而得的义。
20所以凡有血气的,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上帝眼前称义,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
18因为承受产业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应许;但 上帝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。
13(原来在 上帝面前,不是听律法的为义,乃是行律法的称义。
29使一切有血气的,在 上帝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。
31如经上所记:「夸口的,当指着 主夸口。」
21这样,律法是与 上帝的应许反对吗? 上帝断乎不是!若曾传一个能赐人生命的律法,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。
1我们既因信称义,就藉着我们的 主耶稣 基督得与 上帝相和;
17因为 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;这义是本于信,以致于信。如经上所记:「义人必因信得生。」
9并且得以在他里面,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,乃是有信 基督的义,就是因信 上帝而来的义,
4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;这样,他所喜乐的就专在自己,不在别人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