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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经文
- 利 3:7-9 : 7 若獻一隻羊羔為供物,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, 8 並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,宰於會幕前。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。 9 從平安祭中,將火祭獻給耶和華,其中的脂油和整肥尾巴都要在靠近脊骨處取下,並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, 10 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,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,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,一概取下。 11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,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。 12 人的供物若是山羊,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。 13 要按手在山羊頭上,宰於會幕前。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, 14 又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,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,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,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,一概取下,獻給耶和華為火祭。 15 見上節 16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,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。脂油都是耶和華的。 17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,脂油和血都不可吃;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- 利 22:19-27 : 19 要將沒有殘疾的公牛,或是綿羊,或是山羊獻上,如此方蒙悅納。 20 凡有殘疾的,你們不可獻上,因為這不蒙悅納。 21 凡從牛群或是羊群中,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,為要還特許的願,或是作甘心獻的,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纔蒙悅納。 22 瞎眼的、折傷的、殘廢的、有瘤子的、長癬的、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,也不可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。 23 無論是公牛是綿羊羔,若肢體有餘的,或是缺少的,只可作甘心祭獻上;用以還願,卻不蒙悅納。 24 腎子損傷的,或是壓碎的,或是破裂的,或是騸了的,不可獻給耶和華,在你們的地上也不可這樣行。 25 這類的物,你們從外人的手,一樣也不可接受作你們 神的食物獻上;因為這些都有損壞,有殘疾,不蒙悅納。 26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 27 纔生的公牛,或是綿羊或是山羊,七天當跟著母;從第八天以後,可以當供物蒙悅納,作為耶和華的火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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