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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经文
- 民 18:12-24 : 12 凡油中、新酒中、五榖中至好的,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,我都賜給你。 13 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初熟之物也都要歸與你。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。 14 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都必歸與你。 15 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,連人帶牲畜,凡頭生的,都要歸給你;只是人頭生的,總要贖出來;不潔淨牲畜頭生的,也要贖出來。 16 其中在一月之外所當贖的,要照你所估定的價,按聖所的平,用銀子五舍客勒贖出來(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)。 17 只是頭生的牛,或是頭生的綿羊和山羊,必不可贖,都是聖的,要把它的血灑在壇上,把它的脂油焚燒,當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。 18 它的肉必歸你,像被搖的胸、被舉的右腿歸你一樣。 19 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,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,當作永得的分。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、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(鹽即不廢壞的意思)。 20 耶和華對亞倫說: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,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。我就是你的分,是你的產業。 21 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;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,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。 22 從今以後,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,免得他們擔罪而死。 23 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,擔當罪孽;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; 24 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,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。所以我對他們說: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。
- 代下 31:4-9 : 4 又吩咐住耶路撒冷的百姓將祭司、利未人所應得的分給他們,使他們專心遵守耶和華的律法。 5 諭旨一出,以色列人就把初熟的五榖、新酒、油、蜜,和田地的出產多多送來,又把各物的十分之一送來的極多。 6 住猶大各城的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也將牛羊的十分之一,並分別為聖歸耶和華─他們 神之物,就是十分取一之物,盡都送來,積成堆壘; 7 從三月積起,到七月纔完。 8 希西家和眾首領來,看見堆壘,就稱頌耶和華,又為耶和華的民以色列人祝福。 9 希西家向祭司、利未人查問這堆壘。 10 撒督家的大祭司亞撒利雅回答說:自從民將供物送到耶和華殿以來,我們不但吃飽,且剩下的甚多;因為耶和華賜福給他的民,所剩下的纔這樣豐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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