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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经文
- 利 23:10-17 : 10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地,收割莊稼的時候,要將初熟的莊稼一捆帶給祭司。 11 他要把這一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,使你們得蒙悅納。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這捆搖一搖。 12 搖這捆的日子,你們要把一歲、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 13 同獻的素祭,就是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,作為馨香的火祭,獻給耶和華。同獻的奠祭,要酒一欣四分之一。 14 無論是餅,是烘的子粒,是新穗子,你們都不可吃,直等到把你們獻給 神的供物帶來的那一天纔可以吃。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 15 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,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,要滿了七個安息日。 16 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,共計五十天,又要將新素祭獻給耶和華。 17 要從你們的住處取出細麵伊法十分之二,加酵,烤成兩個搖祭的餅,當作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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